民眾王○槃於105年6月10日在「爆料公社」貼文,指稱中正第一分局忠孝東路派出所員警疑有拒絕受理其手機遭竊情事,該分局於案發時即派員至現場受理,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掌握犯嫌影像,因當事人與家人有約,無法完成報案程序,員警即依規定先予登記,並無暗示民眾不要報案或拒絕受理報案情事。民眾王○槃於105年6月9日19時32分許撥打110報案稱手機在市民大道三段O號遭竊,轄區忠東所員警獲報後即趕赴現場協助調閱商家監視錄影畫面,掌握竊嫌影像,並請王民至派出所儘速完成報案手續,以利偵辦。 王民於當(9)日20時30分由其母親陪同至中正第一分局忠東所,並由備勤同仁依規定接續處理,過程中王民及其母親表示因與家人有約,無法於當下完成報案程序,受理員警即依規定先予登記,並無暗示民眾不要報案或拒絕受理報案情事。王民已於本(10)日20時30分由其母親陪同至中正第一分局忠東所完成報案手續,中正第一分局刻正依據監視錄影畫面擴大追查犯嫌逃逸方向,以期儘速將犯嫌緝捕到案,淨化社會治安。另王民於本(10)日21時50分在「爆料公社」貼文澄清,因一時心急誤解員警意思;另其母親亦以簡訊向媒體說明,報案全程由其陪同,警方並無拒絕受理報案情事,對警方遭其子誤解亦感抱歉,其願向媒體更正說明。 中正第一分局將利用各項集會時機持續宣導同仁及時受理民眾報案,並依法積極偵辦,維護民眾權益,以獲得民眾尊敬與信賴。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06-11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新聞標籤:
指傳媒 Fingermedia,指傳媒 Fingermedia,最深入生活的新聞雲!
網址: http://www.fingermedia.tw
facebook粉絲團: http://www.facebook.com/fingermediatw
Google+專頁: http://google.com/+FingermediaTw2015
電子郵件: service@fingermedia.tw(採訪、收稿)
Twitter: @fingermediatw
LINE@生活圈:@fingermedia
Android App: http://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tw.fingermedia.news.android_client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