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

惡劣!文心路北屯路行道樹遭蓄意毒死 市府報警追查 最重可處5年徒刑並罰鍰及賠償

【記者張世昌/台中報導】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及北屯路發生樟樹及黑板樹等行道樹遭惡意損害事件,台中市政府建設局獲報後於昨(19)日下午會同警察現勘調查,確認遭蓄意鑽孔灌藥劑造成樹木死亡,警方將調閱附近監視器,建設局並已將相關資料移送警察局。建設局長黃玉霖表示,破壞行道樹涉犯刑事妨礙公務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每株並可處2千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鍰,同時要求行為人賠償樹木市價最高6倍。市府將依法追究,絕不寬待。

建設局指出,現場遭破壞的行道樹經過樹木專家健診後,研判確屬人為用電鑽鑽入10餘孔洞,深入10公分,且灌入藥劑,造成樹木逐漸枯萎,部分已死亡。為避免倒塌影響公共安全,建設局已將枯樹移除,並將儘速重新補植適合樹木;另外,尚有翠綠樹葉的樹木,則繼續觀察生長狀況及加強養護。

建設局已向警察局報案,由第五分局偵辦,警方正進行查訪及調閱監視器,全力追查行爲人。

建設局黃局長表示,任意毀損、破壞公有行道樹是犯罪行為,涉犯刑法第138條「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之妨礙公務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此案已造成路樹死亡,市府將依照「台中市公園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42條規定,每株處以2千元至8萬元計算;同時,還要依同條例修正條文規定,按「臺中市行道樹賠償標準」要求賠償該規格樹木的基本單價,最高6倍計算。建設局樹木專家研判死亡6棵樹木,行為人最高恐必須賠償市府約63萬元。

黃局長進一步呼籲,樹木長成不易,大樹更需數十年的成長才能成為綠蔭。樹木具有調節溫度、淨化空氣、美化市容等功能,是珍貴的綠色資源,希望大家愛惜。蓄意破壞行道樹者,市府絕對依法嚴辦,絕不寬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全球資訊網 - 市政新聞

發佈日期: 2017-11-20
新聞分類: #地方 #台中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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