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正式施行,為維護人民基本權利,實現公平課稅及嚴守程序正義,以後有稅務爭議案件,可請納保官幫忙,就如同民眾遇到消費糾紛,可向「消保官」陳情一樣 。
稅務局舉例說明,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上路後,納稅者如對稅捐稽徵機關的調查程序或行政救濟階段有所爭議,可以申請納保官進行溝通、協調;納稅者如認為稅捐稽徵機關有行政違失,不當調查,以致損害其權利,也可以向納保官申訴、陳情;納稅者如不服行政處分,要申請復查等行政救濟或不會寫救濟書狀等,納保官會提供法令、案例資料及相關程序諮詢等服務,藉由納保官的居中協調,化解徵納爭議,促進雙方和諧。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或撥0800-086969轉0、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發佈日期: 2017-12-29
新聞分類: #地方 #政治 #生活 #消費 #焦點 #文教 #新竹市 #租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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