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2日 星期一

布袋分局今說明媒體報導「惡煞砸屋卻大事化小」一案

【新聞中心】

今(21)日媒體報導嘉義縣警局布袋分局「3惡煞疑持槍械砸屋,警卻勸大事化小?」一案,布袋分局下午對外說明。

布袋分局表示,本案緣於105年2月20日18時57分民眾110報稱本轄嘉義縣義竹鄉新富村牛稠底**號有人打架鬧事,房屋門窗遭人砸毀,請派員處理,轄區義竹分駐所鄧姓員警立即前往,被害人楊姓屋主現住高雄,係由鄰居代為報案,員警於現場並未發現遭槍擊之跡證,研判門窗係遭棍棒類物品毀損,鄧員疑因未週延說明警方偵辦之程序致誤解。

案發後當晚楊姓屋主趕回,警方並於21:22完成屋主報案程序及證人筆錄,開立毀損報案三聯單,被害人損失約新台幣六萬元,現場目擊證人表示當時並未目擊有人持槍。

布袋分局漏夜偵辦及至現場採證,於本日12時許通知郭姓主嫌到案說明,坦承夥同兩名男子開車前往現場,由郭嫌下車持鐵棍犯案,並供出犯案鐵棍一支,初步了解係屋主姪子與郭姓嫌犯發生糾紛致郭嫌憤而毀損。



布袋分局強調,未來警方除積極偵辦本案外,義竹分駐所並於本(21)日上午前往案發地設置臨時巡邏箱,加強維護屋主住居所安全並獲屋主認同;本案警方依法受理及偵辦,尚無大事化小不受理情事,至處理員警未於第一時間說明造成民眾誤解情事,布袋分局將引為案例,積極指導所屬,以惕來日。

圖:陳致愷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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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2016-02-21
新聞分類: #嘉義縣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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