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9日 星期日

財源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未來仍得靠市府與議會一起合作創造更多自籌財源,提高債務償還能力

關於「市議會舊址設定地上權案」遭議員誤解,北市府財政局特此澄清說明如下:該局表示,本案基地原為北市府因勞健保積欠款遭中央查封之土地,經市府努力藉由土地開發收入陸續還款(目前尚積欠中央130餘億元),於102年土地解封後隨即於103年規劃辦理招商。前二次招標係將全部基地交由投資者自行開發,爰權利金設定為60億元;柯市長上任後,提出西區門戶計畫,並規劃此基地作為城市博物館,以呈現臺北印象及府城意象、並設置考棚行署紀念碑及市議會歷史展示廳,爰要求投資者必須代為興建城市博物館,並將其空間交由市府自行經營,加上為合理反映103年房屋稅及105年公告地價大幅調漲,投資者成本增加,爰適時檢討權利金,此為招標內外在條件之改變,並非在相同的招標條件下調降權利金。該局再表示,臺北市議會舊址於2009年報廢閒置至今已8年,舊建物陰暗雜亂、牆壁斑駁、積水又陰森,一度成為登革熱防疫漏洞,不僅是審計單位列管數年之閒置設施,更曾被外界譏是「百億鬼屋」;為加速西區門戶計畫之開發,北市府決定在招商前,先將建築物內部文物與外觀構件進行保存作業,同時基地也施作簡易綠美化,目前已拆除完竣全面對外開放使用。本案如能順利招商,投資者至少須給付28億元「權利金」及至少25億元以上之50年「土地租金」,並非議員所稱僅以28億元權利金收入計算樓地板面積單價。此外,投資者還須興建2,300餘坪城市博物館(建造成本約4.5億元),加上本案須適用新的房屋稅制(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較103年舊房屋稅制調高2.6倍),對投資者而言均為成本項目,絕非議員所稱僅有28億元支出。本案基地周邊雖有二處基地(B、D基地),惟並未與本案基地(A、E基地)相連,在開發上並無法整體共構,如要將二案的地基整體開挖、地下室互為連通、空橋連通等均需穿越隔壁鄰地(崇聖大樓、YWCA基督教女青年會大樓),在實務上仍得分為二處各自開發較符合常理。而立法院亦未有搬遷及改建計畫,無論現行之國中用地或未來變更之機關用地,本質上均為公共設施用地,並無法與本案之非公用土地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共同開發。至於該基地內有5棵老樹,其中2棵因位於基地中央,亦經北市府樹木保護審議委員會委員認為確實對整體規劃設計造成影響,而同意移植至同街廓之公園用地(C基地),至於其他3棵因位於基地邊緣,對規劃設計影響有限,爰未提出移植計畫。該局最後表示,財源不會自己從天上掉下來,仍得靠市府與議會一起合作創造更多自籌財源,目前北市府尚有未償債務餘額1,266億餘元及勞健保積欠款130億餘元,未來仍將持續引進民間資金共同合作開發北市閒置及低度利用土地,並透過權利金及土地租金收入提高市府財源自籌及債務償還能力。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 - 市府新聞稿

發佈日期: 2016-10-09
新聞分類: #城市 #台北市
新聞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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