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0日 星期二

非法所得也是所得 亦應依法課稅

【記者彭慧婉/桃園報導】有所得應課稅是大部分人認同的正義,但別忘了,從事非法行為所獲取的收入也是所得,當然也應該依法課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說明,若甲民眾取得合法所得並依法報繳稅捐,而乙民眾取得賭博所賺取的所得(即非法所得)卻不必納入課稅,將產生課稅不合理且不公平的現象,故基於實質課稅及公平原則,合法所得應課稅,非法所得若未經沒收或負擔賠償義務,亦應依法課稅。

 

 

國稅局有多種蒐集課稅資料之管道,日前該局接獲檢調單位通報,查獲8人合夥經營非法期貨網路交易平臺,經該局抽絲剝繭,透過分析比對帳戶、釐清資金流向及訪談關係人查核後,發現渠等有逃漏稅之情形,乃補徵相關合夥人個人綜合所得稅計2千6百餘萬元,並處以0.5至1.5倍不等的罰鍰。

 

 

北區國稅局特別呼籲,民眾有所得即應依法誠實申報,否則一經查獲,將依法補稅及處罰。民眾如有疑問者,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查詢,或就近向轄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洽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發佈日期: 2017-10-10
新聞分類: #生活 #頭條 #產經 #桃園市 #租稅
新聞標籤: #財政部 #北區國稅局 #賭博 #非法所得 #依法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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